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11-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行政科点击:448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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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事项。

3.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4.选举和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

5.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6.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7.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9.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

决议。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抓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召开15次主任会议、10次党组会议、7次常委会会议,统筹安排人大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人大干部及代表健康状况报告制度、代表履职信息报送制度,多渠道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尊法守法意识,发出《致全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倡议书》,组织182名州、市人大代表、全市242名市人大代表和973名乡镇人大代表主动把人大代表身份亮出来、代表职责担起来、代表形象树起来;5名常委会领导、18名人大干部分别深入联系的企业、项目现场和乡镇、村(社区),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2.抓实党的政治建设。一是抓实政治理论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3.抓牢管党治党责任。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制定《中共楚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二是压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落实。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构建党组书记负总责,一名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抓,机关党支部具体抓,党小组长细致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层层落实责任。三是扎实开展“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方案》《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等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强重点的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全面落实制度规定。认真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持续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外出报备,以及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全方位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完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公牺牲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李俊同志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会,开展家风建设主题教育、“廉政家访”,开展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文明家庭、敬业标兵、身边好人评选表扬活动,评选最美家庭1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1户,对传播廉政廉洁文化,弘扬清风正气,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5.抓牢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每个季度定期分析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市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抓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抓实市人大门户网站、市人大微信公众号、人大代表微信工作群、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代表通(APP)等发布内容的审核管理,努力营造繁荣清朗的网络空间。

6.抓牢监督工作。按照市委“产业作支撑、城市出形象、民生有保障、基础更牢固”的发展思路,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切实督促有关部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增进了人民福祉。

7.抓牢代表工作。建立《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制度》,每月第2个周星期一为主任接待日,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轮流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督办工作,抓实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工作。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3件议案、222件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对10件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2件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目前,222件建议意见,已办结103件,正在办理119件,面商率95.5%,满意率95.5%。抓实代表履职培训,积极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述职和“五带头”示范活动。邀请10名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60名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努力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联系群众、参与常委会工作创造条件。

8.抓牢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完善《楚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等4个规章制度,市人大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能力和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强化素质提升,坚持组织干部职工叩问初心、思量使命,用“六比六不比”反思剖析履职尽责情况,持续推进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五型”机关建设。强化理论宣传,全年共有35篇理论调研成果和新闻信息报道在全国人大和省、州、市级媒体刊载,进一步丰富了人大理论,传递了人大声音,树牢了制度自信。强化对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指导乡镇顺利召开乡镇人代会,圆满完成各项选举任务,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水平不断提高。

9.抓牢“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围绕实现追赶1个标兵树立2个标杆目标,(1个标兵即:人大代表标准化活动阵地建设;2个标杆即:人大代表任期述职考核评议;人大代表“五带头”示范活动),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工的通知》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0年度干部职工大比拼考核实施办法》,健全“大比拼”工作机构和人员,按照一个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委室、一名主抓干部的工作思路,把实干履职、创先争优任务逐项分解到委室、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通过每周监测比拼任务完成情况,每月分析遇到的困难问题,每季度晾晒一次比拼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考核自评,定期研究完成比拼任务的措施和办法,稳步推进大比拼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是: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收入合计1,446.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0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20年度收入合计1,446.02万元,与上年收入合计1,452.57万元相比减少6.55万元,下降0.4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专项拨款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02万元与上年数1,452.57万元相比减少6.55万元,下降0.4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项目拨款减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相等;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相等;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相等;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相等;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数相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支出合计1,50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56万元,占总支出的77.33%;项目支出342.22万元,占总支出的22.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度支出合计1,509.78万元与上年数1,388.81万元相比增加120.97万元,增长8.7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项目资金63.76万元结转到了今年支出,另外人员工资增长,补发2018年绩效工资增加了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67.56万元与上年数1088.73万元相比增加78.83万元,增长7.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增加了支出项目支出342.22万元与上年数300.08万元相比增加42.14万元,增长14.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部分项目结转到今年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数相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7.56万元。与上年数1088.73万元相比增加78.83万元,增长7.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增加了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1.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6.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2.22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数300.08万元相比增加42.14万元,增长14.0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部分项目结转到今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9.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数1,388.81万元相比增加120.97万元,增长8.7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项目资金63.76万元结转到今年支出,另外人员工资调薪增加了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8%。主要用于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872.78万元,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79.75万元,2010104人大会议35.46万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万元,2010108代表工作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8%。主要用于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58.1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56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3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9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9.2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43.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43.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加强了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和标准,降低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34万元,下降2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万元,下降74.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度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降低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加强了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和标准,降低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占90.79%;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9.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山区乡镇人大代表。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28万元,与上年数94.91万元相比减少18.63万元,下降19.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加强管理,压缩了行政经费的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5万元,差旅费1.26万元,工会经费15.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万元,其他交通费52.7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392.12万,其中,流动资产22.49万,固定资产369.42万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万,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2020年

1

392.12

22.49

369.42

 

111.36

 

258.06

 

 

0.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 在2020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实施期绩效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楚雄市委坚定正确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产业作支撑、城市出形象、民生有保障、基础更牢固”的发展思路履职尽责,以“不要等、主动干、积极办”的精气神,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更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了新的更大的贡献。通过项目的实施,真正做到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年末实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市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3.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比如全国人大代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设区的市或自治州的人大代表是设区市或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人大代表是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是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的产生,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且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4.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5.人大监督是指对“一府”即人民政府,“一委”即监察委员会,“两院”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在中国,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活动。

6.代表履职能力,人大代表依照法律履行职责时的能力和责任,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文化等社会各方面领域的问题,代表素质以文化水平、工作能力和有关业务知识、经济、法律等知识为基础,是代表体察民情、为民请命的精神,代表的责任,对民众的责任,表达民众的意志,这是最重要的代表素质。

7.人大信访是人民群众到人大机关对以不作为进行反映本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市人大任命、派出的人员的职务行为;各村民委员会、居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其他属于市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应当受理的信访事项。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0 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1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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