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日期:2023-05-25来源:转载点击:31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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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楚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振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培香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考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李强总理在云南调研时的讲话要求及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楚雄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视察<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办法》;表决通过有关审议意见及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目标,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及时摸排不稳定因素,细化解决措施,分批分期有针对性的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青山嘴库区移民平稳过度、社会和谐稳定;要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上出实招、下真功,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会议要求,“一府一委两院”要压实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代”。

会上,通过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李贵泽、马兴旺及其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杨洋、陈晓俊、刘和贵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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