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楚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3-02-24来源:转载点击:679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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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4日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楚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振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楚雄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楚雄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紧紧围绕“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忘初心、坚定信心、凝聚人心、团结一心,全力开创新时代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谱写好新时代楚雄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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