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培训制度化助力代表履职

日期:2017-02-27来源:中国人大网点击:228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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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  朱宁宁

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作开班专题报告、中农办副主任韩俊讲脱贫攻坚、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讲“十三五”规划纲要、银监会副主席曹宇讲互联网金融、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讲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科院院士欧阳自远讲探月工程……不管是授课人,还是授课内容,这些讲座随便单独挑出来哪一个,都是重磅级的。而这所有的课程都被安排在一次为期四天的集中培训里。

这个规格高、“干货”多的培训,就是2016年第二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政治性和权威性,历来是全国人大代表履职学习活动组织中十分注重的问题。用常委会领导的话说是“不要把经念歪了”。9月5日至8日,学习班在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举行。来自北京、天津、河北等16个选举单位的近200名全国人大代表用4天时间集中学习。

从懵懂到专业转变 代表履职能力极大提升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海淀分公司副经理朱良玉是此次参加培训的众多全国人大代表中的一名,这已是他第三次参加代表培训。“特别有用,效果非常好,尤其像我这样来自基层的代表,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履职能力。”谈及代表培训班的作用,朱良玉深有感触。

朱良玉是唯一当选本届全国人大代表的现职保安员。刚当上代表那会儿,他给自己的定位是在任职的五年中着重以农民工为主题,表达农民工的心声。但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该怎么当一名人大代表,对怎么提建议、怎么跟选民沟通、怎么调研,一概摸不到头脑。

而像朱良玉这样有如此困惑的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并不在少数。针对这种情况,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初任学习,学习宪法、代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内容。一次会议后,又组织新当选的代表进行了履职学习培训,学习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提出议案建议,了解我国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等代表履职必备的基础知识,培养同媒体打交道等素养。

朱良玉参加了2013年的履职学习,感到豁然开朗,收获很大。“通过学习,我知道了国家主席不是个人职务而是一个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还知道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在党的领导下,要体现出党的领导意志。尤其是知道了如何提建议、如何联系选民。这些内容对我们这些新当选的代表来说太及时了。”

参加集中学习交流,极大开拓了朱良玉的视野,他的代表履职能力有了很大提升。从关注一个点到关注一个面,他不再仅仅局限于为农民工表达诉求,还将关注的目光放在了留守儿童、暴力袭警、城乡一体化等多方面。2013年,他提出了关于促进保安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2014年,他提出了关于修改保安服务条例等8件建议。2015年,他提出了自己的第一个议案。今年,他提出了反对性别歧视、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粮食安全生产等14个建议,成为北京代表团的“建议大户”。

谈及对下一步代表培训工作的意见,朱良玉认为,应加大对基层代表的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互通有无共同提高 提供代表沟通交流平台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齐振伟也参加了此次北戴河的代表培训学习班。在他看来,学习班不但可以提高代表自身的履职能力,更重要的是加强了代表之间,尤其是来自不同代表团代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我们这些代表每天晚饭后都会一起散步,意犹未尽地讨论交流履职学习体会。”他告诉记者,自己目前很关注军民融合这个问题,并打算在明年人大会议期间建议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立法。利用这次难得的交流契机,他跟来自解放军代表团的一些代表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进一步完善建议。“这样的跨界交流机会太难得了。”齐振伟告诉记者。

代表们在培训过程中交流的内容相当广泛,也很具体。比如各自的议案建议是否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应、如何回应的、怎么提建议才会有实效等。通过集中学习和交流,代表们都感觉到履职思路拓宽了,履职能力增强了。

精心设计培训内容 代表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据了解,对全国人大代表的系统培训始于2005年。当年5月26日,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全国人大代表的系统培训制度。

为落实中央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了代表学习培训的总目标,就是要提高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此外,若干意见还规定了全国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目的、基本内容、组织安排、实施保障。

“代表各类学习班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向代表们传达中央精神,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的重要平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副主任谢日荣向记者介绍说,根据若干意见,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分为初任学习、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三种。其中,初任学习安排在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后到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主要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或选举单位组织,学习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宪法基本知识、代表的权利与义务等。履职学习安排在每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后至三次会议前后,学习如何审议工作报告、法律案,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及办理,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专题学习则安排在代表五年任期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学习时间和内容。

通过参加初任学习,代表重点学习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等重要法律;通过参加履职学习,代表们对如何审议工作报告、审查预算报告、写好议案建议有了全面细致的了解;各类专题学习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以及全国人大立法监督工作,专题内容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

“组织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对代表提高履职能力、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有着重要的帮助作用,还密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发挥了上情下传、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谢日荣说。

据悉,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学习以来,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共举办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14期,参加学习的全国人大代表近1100人次;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共举办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33期,参加学习培训的全国人大代表近6500人次;十二届全国人大以来,已组织专题学习班和研讨班10期,每年组织代表参加集中学习约1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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