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办通〔2017〕17 号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需要,经楚雄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定于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16:30,在市人大常委会五楼大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建议本次会议的议题
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三、参会人员
(一)出席会议:
1. 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吴永祥、马文辉、胡乃林、李佑祖、冷文莲
2. 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刘志刚、李 良、陈新建、江鸿琼、普文宏、王思泉、王玉兴、徐绍华、徐绍礼、杨开喜、杨申虎、杜丽琼、普开成、熊继斌、谢明成、王达军、杨维涛、杨 迪、杨积仁、李燕红、刘建华、普彩路、李万学、李兴春、曹 亚、张云川、李军霞、张世香、李兴梅、鲁洪秀
(二)列席会议:
1.“一府两院”相关领导:邹顺伟、李家清、李全华;
2. 原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段云、刘发明、杨廷凯;
3. 市人大常委会处级职级干部:鲁平、张学玉;
4. 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郑如宏、李波、鲁开旺、杨炳昌、鲁再亮、孟桂芳、梓万森、王庆贵、蔡淑萍;
5.市委组织部1名领导。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请假。
(二)需安排住宿的乡镇参会人员请提前半天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行政科联系(联系人:李祎,联系电话:13987800987)。
(三)请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排一名记者,对会议进行宣传报道。
楚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