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到市人大了解《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日期:2017-07-31来源:转载点击:9690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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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到我市调研,时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显林陪同调研,时任市长杨中华等领导提出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尽快启动州城市管理条例立法的建议,得到了省、州人大的支持。2015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关于尽快启动楚雄彝族自治州城市管理条例立法的请示》给州人大常委会,随后,州里成立了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赵克义为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卫民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城市管理立法领导小组,我市的5名同志是其中立法小组的成员。在省人大和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于2016年10月26日经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2月1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017年7月1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杨应楠在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怡的陪同下到市人大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听取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表示相当满意,并对此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大《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知晓率;二是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确保楚雄市人居环境有较大提升;三是以学习宣传推进贯彻实施,把《条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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