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日期:2024-03-21来源:法监工委作者:彭绍荣点击:59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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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宜宏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到紫溪镇检查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保护工作情况,听取前进中学、前进中心小学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等落实情况;到子午镇及以口村委会检查留守儿童工作情况,听取子午镇和村委会对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等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到市人民法院检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到东兴中学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落实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情况;随机到城区2个网吧和2个酒店检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及未成年人入住登记管理情况;到市民政局检查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运行及困难、未成年人救助落实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台账,听取相关工作情况;到市教育体育局检查教育系统履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职责落实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情况。并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21个部门分管领导汇报了本单位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情况。随后,执法检查组成员分别作了发言,对进一步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要求认真思考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底做得怎么样?各成员单位是否真正履职到位?是否真正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惩治力度?

检查组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要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真正做到认识上到位、工作上上心、保护措施上落实;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部门联动,要扎实推进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加强统筹协作,进一步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大合力;要强化学校保护,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严防和打击性侵、校园欺凌、寻衅滋事、盗窃等犯罪行为;要落实社会保护,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组社区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职责,共同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校外实践和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加大法律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家长、监护人的监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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