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检查《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日期:2017-04-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张永 马小娇点击:1524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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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常委会主任吴永祥为团长,副主任马文辉、胡乃林、冷文莲为副团长的检查团,对我市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团分两组先后来到第二水文队、固业路、老丝绸厂、彝海公园等地和东瓜镇、苍岭镇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情况汇报。

通过对市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对贯彻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详细了解,检查团认为:自年初《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执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各级各相关部门持之以恒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强化针对性,使《条例》的宣传进单位、进社区、进集镇,营造全民参与城市管理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共同参与维护城市形象的工作氛围;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拆除“两违”建筑,做到常抓不懈,持续着力,巩固打违治违成果,确保抢搭抢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不反弹;要整合各方力量,围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的工作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突出抓好城乡治乱、治脏、治污、整治“两违”,同时积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检举违法行为,形成各部门联动执法,全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创新工作,总结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成效,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新途径、新方法。

副市长袁培林,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向勇,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及鹿城镇、东瓜镇、苍岭镇相关领导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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